许胜发违法贷50亿 改判11月
曾任立委及工总理事长的前万泰银行董事长许胜发,被控以太子集团旗下关系企业,向万泰银违法贷款50亿多元,遭检方起诉求刑10年;台北地院将他依违反《银行法》非法授信罪判刑6月,高院21日加重改判11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同案被告,许胜发儿子、前万泰银行副董事长许显荣,判刑8月、可易科罚金;许胜发女儿、前万泰银行董事许娟娟,与前万泰银行监察人杨锡洲都判6月、可易科罚金。
高龄91岁的许胜发以太子汽车起家,1991年创立万泰商银,并从同年12月27日到2007年9月6日,以太子汽车法人代表名义连续担任万泰商银6届董事长。
许胜发被控任万泰银行及太子汽车董事长时,与儿女联手违反银行法规定,以无担保授信方式取得银行贷款,再将贷款金额流入太子汽车公司使用,但最后都已缴完贷款本息并清偿完毕。
检方起诉许胜发等人违反银行法中利用他人名义办理无担保授信的规定,但北院认为许等人的行为是在法律修法前,不能论处刑度较轻的非法授信罪,将许胜发等人全部轻判,并可易科罚金,高院昨维持此认定,仅在量刑部分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