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薇老公非法进口医美整形线材遭诊所求偿 非诈欺获判免赔
补教名师徐薇夫婿违法进口医疗器材,认罪换缓刑。(本报系资料照片)
英文补教名师徐薇丈夫江正明投资的医材公司「罗比珍妮」,与已故总统蒋经国御医姜必宁之女姜琤,未经主管机关核准,9年前违法引进风靡韩国的制线材,买进器材的医美诊所主张遭诈骗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认非遭诈骗,判江正明及姜琤免赔。可上诉。
刑事部分,江正明未经卫生福利部核准,从国外进口4D拉皮及隆鼻等整形医美线材,并借用徐薇公司办公室裁切分装后销售,法院依违反药事法将江正明判刑1年6月,姜琤被判1年10月,因2人都认罪,都获缓刑3年,各支付公库100万元。
诊所求偿逾500万部分,一二审都认为诊所负责人从事医疗工作多年,理应知悉手术缝线属于第二级医疗器材许可范围,亦无对第一级医疗器材许可证有所误认而遭被上诉人诈骗之情形。
法官认为,诊所支付买卖价金,为向罗比珍妮公司购买医材之对价,诊所既未撤销买卖契约,亦未举证证明受有实际之损害,其主张罗比诊妮公司隐匿医材违法而贩售,以诈欺取得价金之不法利益求偿并无理由,驳回请求、罗比珍妮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