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贷补贴直接扣抵7月上路 6/20具「这2身份」须检附证明文件

学生贷款补贴。(示意图/shutterstock)

教育部提醒,若在学中及非在学贷款人本人或其配偶为怀孕、非在学的贷款人且为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者,因需以6月20日时的条件进行审查。(教育部提供)

行政院27日举行「温暖及时─疫后特别预算启动记者会」,教育部指出,疫后学贷补助将于6月底前由政府主动审查资格,承贷银行将自同年7月通知符合资格者,并依贷款人状况设算补助额度,直接扣抵一年本息或最近一学期本金;若6月20日具下列身份,包括在学中及非在学贷款人或其配偶怀孕、非在学的贷款人为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者,7月31日前须检附证明文件,符合资格者将于7月至8月间扣抵。

教育部指出,「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是政府在3800亿元财政余裕中,编列220亿元特别预算经费,以协助符合下列资格的就学贷款人偿还一年本息,实际依据每一位贷款人贷款本金设算补助额度,免提出申请并直接由承贷银行扣抵,预计受益人数为54.6万人。

●非在学的贷款人:未具111学年度第2学期在学身分,且具下列资格之一者:

(一)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

(二)于2022年度平均每月所得未达4万元:以财政部财政资讯中心111年度各类所得资料清单之所得总额除以12个月计算。

(三)有12岁以下子女。

(四)本人或其配偶已怀孕。

●在学中的贷款人:111学年度第2学期在学学生、112学年度第1学期新入学学生且各该学期具下列资格之一者:

(一)获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碍或原住民等学杂费减免。

(二)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划助学金。

(三)有12岁以下子女。

(四)本人或其配偶已怀孕。

教育部指出,补助措施将于6月底前由政府依部会资料主动审查补助资格并分别设算补助额度,自7月起再由承贷银行直接通知,再依据每一位贷款人贷款本金、经济收入条件等的不同,实际补助额度亦有所不同。符合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资格者,由承贷银行直接扣抵贷款人最近一学期的贷款本金(在学中的贷款人)或一年的还款本息(非在学的贷款人)。

教育部提醒,若在学中及非在学贷款人本人或其配偶为怀孕、非在学的贷款人且为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者,因需以6月20日时的条件进行审查,以照顾贷款人,此类贷款人必须在6月1日至7月31日前,检附国民健康署编印的孕妇健康手册、载明怀孕周数及预产日期的诊断证明书,或户籍所在地政府核发的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证明等文件,依政府公告管道提出申请,符合资格者亦可享有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