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輔法修法三讀 增800專輔師

立法院三读通过「学生辅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记者叶信菉/摄影

立院昨三读通过「学生辅导法」修正草案,修法后,国小专任辅导老师编制从现行廿四班置一人,调整为廿班置一人;国中则从十五班置一人,调整为十二班置一人,预估修法后国中小专辅老师可再增加六○三人;大专校院专业辅导人员生师比也从现行一千两百比一,修正为九百比一,预计增加二一六人。

此外,三读条文也明订,对未成年学生进行辅导咨商时,只要经学生本人同意,可在没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下进行辅导咨商。

这是学生辅导法立法十年以来首度大幅修订,以因应当前校安事件频传、校园辅导量能不足等问题,同时回应增加辅导人力编制、落实三级辅导机制、提升专业辅导人员待遇等民间诉求。

教育部表示,修法也强调三级辅导发展性、介入性及处遇性辅导,依学生行为与问题样态适时介入,可同时进行,不再有明显阶段或顺序。并增订主管机关、学校应加强办理进修,得以研习、工作坊、教师专业学习社群等方式办理。另为强化学校辅导专业,增订学校辅导主管宜由具辅导专业者优先任用。

不过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认为,教育部预估修法后国中小专辅教师数目增加,「但比较担心有没有这么多人力。」毕竟专辅导教师需培养、招考,但部分学校地处环境较复杂、辅导量恐较多,届时如何分配,细节都还有待磨合,上路之后才是看真功夫。

国教盟理事长王瀚阳表示,现行规定,辅导处室主任由专任辅导教师兼任,但往往导致无法兼顾行政与辅导工作,尤其在小型学校更影响辅导人力,教育部仍须解决兼任问题,确保辅导主任职务不会减损辅导人力的服务质量。

再者,王瀚阳也建议,教育部应设立公开的进度追踪机制,定期公布各项人力配置与配套政策执行情况,同时建立有效的监测与评估体系,确保资源真正嘉惠需要帮助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