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甲农工业土地遭填埋大量炉碴 监察院纠正台南市政府

学甲农工业土地遭填埋大量炉碴 监察院纠正台南市政府。(本报资料照)

学甲炉碴案引各界关注,监委林国明今表示,台南市政府自100年4月1日核发明祥馨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机构许可后,怠于稽查监督其合法运作,致该市学甲区土地遭填埋大量炉碴,甚至于108年接获陈情检举,竟误认为104年间案件,肇至裁处权罹于时效,因此提案纠正台南市政府。

林国明透过新闻稿指出,台南地检署侦办台南市学甲区农业用地及工业用地遭填埋大量炉碴案件,于大湾段农业用地填埋面积为1.274公顷、填埋量4万3千余公吨,兴业段工业用地填埋面积为4.3462公顷、填埋量28万余公吨,行为时间依航照图研判介于2011年至2016年、2018年间。

林国明指出,明祥馨公司自100年4月1日取得再利用机构资格后,即未依再利用用途规定将炉碴使用于将军溪旁农地情事,嗣后台南市环保局未能加强稽查,致生该公司屡有违规将炉碴置于厂外空地,及至104年间亦未能详查该公司将炉碴填埋于学甲区多笔土地。

林国明表示,台南市环保局于108年4月25日接获该区里长陈情大湾段农地案件时,竟误认为104年间案件而未积极办理;本案于104年间发生时即未能发现其他遭填埋土地,台南市政府至108年间接获台南地检署侦办时,已逾裁处时效,确有怠失。

林国明提及,电弧炉炼钢炉碴不得填埋土地,其产品做铺面工程时限于基层或底层级配粒料之规范明确,台南市政府却仍执「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项施工纲要规范第02331章基地及路堤填筑,并无明确规定填筑深(厚)度」等语置辩、询问时复诿称「基底层厚度是要经过舖面设计,级配基底层其深度都是经过计算所得,一般市区道路大部分在40~60公分以上」,确有未当。

林国明强调,台南市政府负有查核监督再利用机构合法运作责,但本案发生后,犹诿称「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自91年迄今修法次数约有16次之多,因法规一变再变,让业者使用时及地方政府执行管理上无所适从」等云云,实不足采,提案纠正台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