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曝险少年 增列参加不良组织
去年底新北市国三生割颈命案引发社会哗然,辖区警方在案发后在校园周边加强巡逻临检。(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发生新北国中生割颈命案后,被害家长及民间团体提出重新审视并修订《少年事件处理法》,盼加重犯罪少年家长连带责任等呼声。警大教授许福生表示,保护优先原则仍是必须,但少年触犯重罪侵害他人权利,为防止再犯以确保社会安全,侵害原则仍需考量,至少要让少年知道「刑事司法是不会轻易纵容的!」
《少事法》修正实施后,去除少年虞犯的身分标签,并依「行政辅导先行」机制,将「曝险少年」交由少辅会辅导。目前曝险少年只规范「无正当理由经常携带危险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为而尚未触犯刑罚法律」、「有预备犯罪或犯罪未遂而为法所不罚之行为」等3种类型,删除「经常与有犯罪习性之人交往」、「经常出入少年不当进入之场所」、「经常逃学或逃家」、「参加不良组织者」4种行为,已不适用《少事法》。
许福生表示,考量少年犯罪组织化及多样化,曝险少年至少应增列「参加不良组织者」,让少辅会能主责介入辅导,保有以司法为后盾,避免司法过度退缩。
许福生说,日本近20多年来对少年触法议题,是朝向对少年犯罪严惩化及考量被害人观点而修正。台湾因儿童权利公约、大法官释字第664、805号解释,朝向曝险少年去标签化及缩减司法介入事由、尊重少年主体权及保障程序等。但至少要让少年知道,法律虽强调保护优先,会给少年机会,不过,若触犯重大犯罪,侵害原则仍须考量。
曝险少年往往对学校及课业难以适应,学校缺乏强制力与专业人力有效辅导,也不得拒绝其返校。政府应提供资源,落实曝险少年中介教育,评估辅导发挥功效后再返校,避免曝险少年成为校园安全隐忧。
许福生指出,少辅会主轴在辅导、危机介入处理、协调整合资源、社区犯罪预防,以预防曝险少年再犯与复归社会,应有充足的专业人力及物力资源,并强化其调查权限。主责单位应回到教育或社政会较好,但中央目前由内政部主责,最终辅导工作可能都落到警察,不仅增加非专业的警察负担,也与少辅会的角色功能有所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