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赞成禁用 要符合相关标准

爆闪灯一度相当热门,警察到处设置,但后来民众习惯爆闪灯后,效果逐渐递减,也有民众反弹,认为影响视线。(赖佑维摄)

不少地方政府陆续设置「夜间爆闪警示灯」,但用路人和附近住户都反映太刺眼影响视线,民间去年发起「全国禁用非法爆闪灯」连署。(王惠慧摄)

民间发起全国禁用非法爆闪灯连署,学者多赞成和声援,直指「爆」闪灯,代表比一般器材还要亮,要列为正式的交通管制器材就要符合相关标准,也感慨台湾推行新交通措施往往过于随便,反造成民众误解和困扰。

「若爆闪灯是好、优质的东西,怎么不立法使用?」中央警察大学交通系主任陈高村说,爆闪灯要列为正式的交通管制器材,就要符合相关标准,目前并没有认定爆闪灯会不会影响驾驶视觉,万一因爆闪灯导致事故,安装单位就必须负责。他直言,叫做「爆」闪灯,就代表比一般器材还要亮,这是否代表亮的过程影响驾驶人视觉,都是需要有相关研究、讨论的。

中华大学运输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罗仕京也指出,有些路口设计确实需要夜间提示,爆闪灯的用意虽好,国外也有类似行人警示闪光灯,但台湾在推行新交通措施前常不够细致、过于随便,反造成民众误解和困扰,像是ETC刚上路时,门架闪蓝光也曾有类似争议,他认为新的作为并非不能做,但前提是要先有足够测试、实验,了解民众接受度。

罗仕京也说,台湾汽机车考照规范宽松,依民情、驾驶习惯现况,要让民众快速明白标线、装置目的,可能需要「非常直白」。他提到苗栗县2021年起陆续在20处路口建置智慧路标,在有些无号志路口,侦测到来车时直接用LED面板显示「侧向来车」、「请减速」等标语,2022年事故率大降53.2%,显示确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