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交警曝光“夏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4起交通违法案例

雅安公安交警夏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第一波集中整治行动已于7月12日至14日启动,据统计,全市公安交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共有3248起,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13起,其中酒醉驾47起,超载73起,超速122起,超员14起,疲劳驾驶4起,涉牌涉证27起,非法改装18起等。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雅安公安交警梳理了近期全市查处的4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多载一人,危险+1

2024年7月2日,芦山交警在辖区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21时,高某某驾驶一辆川F5*****小型轿车行驶至芦山县芦灵路被民警现场查获“超员”,高某某驾驶的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高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案例二:抱着乘车,危险+1

2024年7月1日,雅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在路面执勤时,现场查获陈某驾驶号牌为川TZ****小型汽车“超员”。经查,该车核定载人数为5人,实载6人。民警依法对陈某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雅安交警提醒:

超员载客的五大危害

使车辆不稳定。超员载客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容易爆胎、失控。如果严重超员,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超员载客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更易铤而走险。超员载客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无座乘客最危险。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案例三:酒驾无号牌车辆!

7月10日,李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行驶至天全县中大街被雅安公安交警天全大队现场查获,经呼气时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雅安公安交警依法对李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共计罚款1900元,记12分,吊销驾驶证。

案例四:无牌无证酒驾上路

7月11日,程某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行驶到芦山县芦阳街道青羌北路时,被芦山大队现场查获。经询查,发现程某某是无证驾驶无牌的机动车时,民警在与程某某对话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查结果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雅安公安交警依法对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共计罚款2900元。

“生命只有一次,请远离酒驾醉驾、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雅安公安交警将继续多措并举开展夏季整治行动,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把安全关,筑牢平安回家路。”(供稿: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