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展耕地集中连片整治试点工作

为创新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发挥制度合力,做好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开展耕地集中连片整治试点工作,支持广州市南沙区、佛山市南海区、河源市东源县、韶关市南雄市和茂名市高州市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探索“山上”换“山下”林耕布局优化、“多田套合”、“补充耕地+”等实施路径,合力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保护,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一、河源市东源县

探索林地“上山”,耕地“下山”的林耕空间布局优化路径,优先将坡度6度以下且与周边耕地相邻的林地、园地恢复为耕地,相应将25度以上耕地及难以稳定利用的宜林陡坡耕地绿化还林,通过“林耕置换”推进耕地布局集中连片,有效改善陡坡地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解决农业生产“空间错配、功能错配”难题。

二、韶关市南雄市

结合南雄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试点政策,统一底图底数、统一实施路径、统一建设标准,统筹推进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通农田基础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等难点、堵点,推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多田套合”。

三、广州市南沙区

探索开展农用地详细规划设计,研究村庄规模腾挪、点状供地、设施农业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相关政策叠加集成,因地制宜探索“耕地+”实施路径,推进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农业规模化经营,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研究制定多元主体参与耕地保护的激励政策,创建多元增收、显化价值、集中保护、精细管理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四、佛山市南海区

划定耕地集中整治区,构建耕地集中整治区用途管控规则;研究制定耕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设施农用地、点状供地、用地指标奖励等扶持政策指引;探索通过相关政策叠加集成,推进耕地集中连片整治,探索构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调整管理制度。

五、茂名市高州市

结合高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着力解决耕地和林地底图底数不一致等问题,有序实施宜林陡坡地绿化还林和宜耕平原农用地整治复耕;开展村庄规模腾挪、点状供地、设施农业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叠加集成,推进耕地集中连片整治。

开展试点是耕地保护工作的一次创新探索,有利于解决当前耕地保护制度合力不足、资源整合不够、持续利用乏力等问题,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省自然资源厅将在耕地保护考核中予以倾斜,按规定予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并叠加适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相关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