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2.0版)對台商影響分析

2023年7月,大陆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以下简称「2.0版指引」),值得台商重新审视过去研发费用加计抵扣的作法有无需改进的地方。此次2.0版规定和过去相比有以下差异:

一、首次新增研发活动界定和研发项目管理两个专门章节

(一)研发活动界定

以清单方式定义研发活动的类型,与非研发活动的区别,通过问题举例方式引导企业判断研发活动是否具有创新目标:

1、有明确创新目标:例如该活动是否要探索以前未发现的现象、结构或关系?是否在一定范围要突破现有的技术瓶颈?研发成果是否不可预期?如果回答为「是」,则可说明该活动具有明确创新目标;2、有系统组织形式:经过立项、实施、结题的组织过程,有具体目标、较为确定的人、财、物,因此可推论是有边界的和可度量;3、研发结果不确定:研发活动结果是不能完全事先预期,须经反复不断试验、测试,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并存在失败可能性。

另外,针对企业日常经营中较为典型的活动场景,是否属于研发活动也进行了相关说明:

1、制造业的研发活动

对于比较明确属于研发活动的原型、小试和中试属于研发活动进行了肯定;对于中试工厂、试生产、资料收集等边界,容易混淆的活动则须区别对待,特别列举为了生产进行的设计、为产品流程而进行的工作均不属于研发活动,而对于售后服务和专利、常规测试等工作,则明确了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均不属于研发活动。

2、 研发活动与科技活动

强调科技活动必须是「为了实现研发需求」,才可视为研发活动。

(二)研发项目管理

明确指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两大核心,是「研发活动的判断」和「研发费用的准确核算归集」,两者都需以研发项目为基础,因此规范的研发项目管理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的基础和前提。

此次2.0版指引,建议企业应建立《全流程的管理制度》,包括研发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题三项基本流程,其中立项阶段要有《企业决议文件》与《项目计划书》;实施阶段要建立研发《项目归口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研发费用全流程记录制度》、《研发进度记录制度》、《项目调整制度》;结题阶段项目组要形成《结题报告》、财务部门要形成《财务决算报告》,并要建立《研发项目资料全程规范化管理制度》。

二、财务部门、研发部门的协调配合

实务中,大多数企业的财务部门、研发部门未对研发项目进行充分沟通,导致财务人员不了解应要求研发部门提供哪些资料,甚至形成研发部门无法配合财务部门工作的情况,也让税务申报的研发项目几乎都是年初才开始、年末结束的怪像。

2.0版指引强调了财务部门、研发部门协调配合的重要性,例如研发部门与财务部门配合,对研发项目资源投入的情况进行全流程记录;研发、财务等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留存备查资料涉及的公司决议、研发合同、会计帐簿、相关科技成果资料等。

(本文发自上海,网址www.mychinabusine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