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法2/15公布 国健署将加速完成2配套

国健署长吴昭军表示,烟害防制法实施前,需先拟定「指定烟品健康风险审查办法」,并将加热烟公告为指定烟品。(本报资料照)★《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吸烟有害健康!戒烟专线:0800-636363。

「烟害防制法」修正案今年1月12日三读通过,总统府预计2月15日公布,并由行政院公告日期。国民健康署署长吴昭军今天表示,新法预告后到生效前,将抓紧时间完成几项配套措施,包括修正「烟品资料申报办法」、拟定「指定烟品健康风险审查办法」,并将加热烟公告为指定烟品。

吴昭军今天表示,由于烟害防制法已经15年未修,面对新类型的烟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及载具,招牌林立、网路充斥等社会乱象,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才着手修法。目前立法院已于三读通过,全面禁止电子烟,加热烟经公告为指定烟品后,需经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上市。

吴昭军指出,在烟害防制法公布后、正式实施前,需要完成相关配套,包括修订「烟品资料申报办法」、拟定「指定烟品健康风险审查办法」,并将加热烟公告为指定烟品。他强调,由于这些措施需要法律授权才能做,所以将待总统府公布后着手进行。

吴昭军强调,既然有了法律的授权,社会就不应该再容忍这样的乱象,为了保护国人和青少年远离烟害,因此希望将预告期缩短,尽早解决新类型烟品充斥在校园和网路的乱象。健康风险评估的审查办法会上网预告,待收集各方意见后召开专家会议审件,再由卫福部公告生效,希望能够缩短这些时间、越快越好,在烟害防治法上路前完成。

另外,本次烟害防制法修正将禁烟年龄上调至20岁,并全面禁止电子烟,待新法上路后,烟品相关标示也需一并调整。吴昭军指出,国健署已经和地方卫生局沟通,未来也会提供参考样式给他们,在新法实施后需要一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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