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法上路半年 累计裁罚1647万 这县市开出最多张

《烟害防制法》新法今年3月22日上路,全面禁止电子烟(类烟品)及未经审查的加热烟。此为加热烟示意图(王家瑜摄)★《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吸烟有害健康!戒烟专线:0800-636363。

《烟害防制法》新法今年3月22日上路,全面禁止电子烟(类烟品)及未经审查的加热烟。国民健康署今天公布新法实施半年成果,共开出237件处分书,裁罚1647万元,其中以高雄市开出56件、裁罚528万7000元最高。

现行《烟害防制法》全面禁止各式类烟品(包含电子烟)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及使用;指定烟品(含加热烟)需经审查核定通过后,始得制造、输入、贩售。目前国内尚无审核通过的加热烟,因此仍属违法产品。

国健署今天公布新法上路半年成果,中央与地方加强违法产品广告、贩卖等监测稽查,截至8月30日止,合计监测或稽查1万3784家件次,疑似违反烟害防制法案件数计2413件,其中以广告贩售电子烟占大宗,共2096件,其余违规样态包括:广告贩售加热烟182件、使用电子烟或加热烟106件、其他29件。

国健署统计,目前已完成行政程序并开立处分书共计237件,裁罚金额累计1647万元。国健署烟害防制组长罗素英说明,单笔最高罚锾为新台币20万元,各县市皆有开出,主要裁罚是《烟防法》第31条违法展示、贩售类烟品或加热烟,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目前已裁罚案件中,以高雄市裁罚528万7000元(56件)最高,其次是新北市214万6000元(59件)、台中市212万元(26件)、彰化县146万4000元(27件)、嘉义市140万元(7件)、新竹县共101万3000元(11件)。

罗素英说明,烟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后,加热烟严格纳管,目前还没有任何一家通过健康风险评估;截至9月11日共10家业者申请,其中2家文件完备,已移交委员审查,并于9月中旬召开审查会大会,目前函复业者审查意见以补正资料,后续视专家学者就业者补正提送文件资料逐一审查而定,无预设时程,如有审查结果会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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