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村镇卫生院原副院长在药品采购中非法收受财物
7月5日,据“公廉烟台”消息,为高质量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集中整治以来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海阳市行村镇卫生院原副院长车志贤在药品、检验耗材采购中非法收受财物等问题。2013年3月至2022年11月,车志贤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检验耗材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车志贤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车志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莱州市公安局城港派出所原一级警员刘显智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供应商品牟利、在案件办理中非法收受财物等问题。2008年至2023年,刘显智利用担任派出所政治教导员、所长等职务便利,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供应商品牟利,为他人在办理案件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刘显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刘显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蓬莱人民医院党委原专职副书记张元光在医疗设备采购中非法收受财物等问题。2007年9月至2021年9月,张元光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公司及个人在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张元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张元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3起案件,都是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采购、执法司法等领域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典型,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均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树牢宗旨意识,坚守为民情怀,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办成更多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把集中整治的成效体现在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统筹抓好落实责任、狠抓案件查办、整治突出问题、紧盯整改治理等工作,攻坚突破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推动广大基层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果和带来的正能量,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来源:“公廉烟台”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