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主播”事件回顾:大明星裸替 拍600部视频,获利15万被抓
在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中有这样一句话:“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安贫乐道,不为贫穷或富贵而改变自己对生活的态度,这是一种洒脱的境界,而大多数人追求功名利禄,通过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处境,也是一种追求。
但有的人既不愿安贫乐道享受洒脱的生活,也不想辛苦付出靠努力过上想要的生活,于是便选择了另一条道路,但这却是一条不归路。在广西便有这样一位“女主播”,曾经当过大明星的裸替,结果却为了赚钱成为了一名问题主播,拍600部视频,获利15万被抓。
2021年,广西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网上大肆兜售不雅视频,在接到举报电话后,警方便立刻对此事展开了调查。而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这些不雅视频中竟然都是出自一个年轻女孩之手,而且从视频内容中看,这名女孩也不像是被迫拍下这些视频,完全是自导自演地,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做出这种?
8月20日,年仅21岁的廖某便被警方带到了派出所接受调查,在警方对其调查的过程中,她便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同时她也觉得自己很冤枉,她拍了600多部视频还经常直播,这么“努力”结果只赚到了15万,平台对她的克扣实在是太狠了。
出生在广西一个普通家庭中的廖某在父母的抚育下健康成长,在小的时候廖某便一直渴望过上富裕的生活,在看到电视里的明星后,也想像他们一样光鲜亮丽,但由于家境的原因,她的这些梦想也只能依靠她自己的努力去实现。
2018年中专毕业后,廖某便来到了社会上寻找工作的机会,而在找工作期间,廖某觉得自己长相还不错,学历也不算低,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便挑挑拣拣,始终没有稳定下来,这让她心里很是不爽。
而为了让自己生活下去,实现儿时的梦想,廖某便想到去一些影视城找机会做群演,不仅能拿到钱,甚至还有机会出名。而在随后的一天,廖某得知有一个剧组想要找一个女群演当一个女明星的替身,配合完成一些画面,得知此事后廖某便赶忙向剧组投递了自己的简历。
而剧组对她的工作履历并不感兴趣,在面试时看着廖某颜值不错,而且身材与那位女明星也比较贴合,便将她留下来。廖某在得知自己被看中后,情绪便十分激动,即使在拍摄时得知自己的镜头不会露脸,而且还需要脱掉衣服时也没有拒绝。在成为了对方的裸替后,廖某觉得自己距离成名更近了一步。
结果在这个场景拍摄完成后她便被辞退了,回到广西后,廖某的心情有些恍然若失,不知道自己哪里不如对方。但生活上的压力还是让她不得不面对现实,但让她去打工是不可能的,而为了赚钱,那时的她便将视线放在了网络主播这份新兴的职业上。
在某平台上注册成为了一名主播后,廖某便学着其他女主播在自己的直播间播放自己打游戏的画面。但她打游戏的技术并不好,也不会和观众聊天互动,这让直播间观看的观众深感无聊。在放弃直播打游戏后,她便改行做起了美食主播,但在拍摄时,她却只顾着吃,没有对美食的点评也没有其他内容,直播间还是没有火起来。
而在她对此感到苦恼时,一名女网友的出现让她的人生出现了改变,更是带着她走上了一条不归路。那名女网友告诉她说,自己这里有个平台可以给她提供很多资源,只要按照平台的要求直播就可以吸引很多粉丝,也可以让她的生活变得富裕起来。
能出名还有钱赚,这名女网友的话很快便引起了她的兴趣,当时也没有多想地便和她互换了联系方式。在了解到这份工作的难度并不高,而且看到对方给她分享的一些事例后,也就答应对方在这个平台上注册了账号,当起了问题主播。
在她看来,平台要求的无非就是和观众聊天互动,根据粉丝的要求做一些没有底线的直播内容,或者是拍摄一些短视频来满足一些粉丝的需求,以此来让粉丝给自己打赏礼物赚取抽成,和当初做替身时也就是穿的更少,在画面中留下的不再是背影,而是自己的正面罢了,想明白后,廖某便在这家平台上当起了主播,并且配合着粉丝的要求提供直播内容。
在案发前,这位曾经做过大明星裸替的广西“女主播”进行了上百起直播,并拍摄下了短视频六百余部,从中获利15万被抓。而警方调查发现,而在这段时间里,她与平台利用社交账户和银行卡进行的交易中存在着上百万的资金往来,而最终进入她的账户里的只有15万元,而在案发时,她还花掉了其中的3万元做个人消费。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H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廖某为了获得不当得利,通过进行视频直播,制作视频等方式进行牟利活动,非法获利15万元,那么她的这一行为便构成本罪,应当承担法律后果。而将她带入平台的中间人,以及涉事平台也都将为各自的行为承担应有的后果。
(《广西“女主播”事件回顾:大明星裸替 拍600部视频,获利15万被抓》中,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姓名系化名,内容情节有所润色;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