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被控拍攝、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 第四度出庭

艺人炎亚纶陷性影像风波,第四度出庭。记者萧雅娟/摄影

艺人炎亚纶陷性影像风波,被控拍摄、无故持有少年性影像,士林地方法院今第四度开庭,先前双方以最大的诚意达成和解,金额不方便透露,全案预计今辩论终结。

全案起源于,耀乐去年6月提告炎在他未成年时期,违反他的意愿拍性影片,还将影片散布供人观览,炎历经侦查辩称「为了助兴才拿手机拍影片,不知影片为何外流」士林地检署认定,炎涉犯「制造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及「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嫌起诉。

炎亚纶被控强制性交罪部分,士检认定罪嫌不足,给予不起诉处分。耀乐不服声请再议,经高检署审查认为检方调查完备,驳回再议,炎获不起诉确定。

今年3月院方开庭,炎亚纶指出双方释出诚意,谈出双方满意的金额,已达成和解,但金额不方便对外透露。耀乐庭后先行步出法院,双手合十表示,这案件已持续一阵子,希望可以尽快落幕,回归正常生活,谢谢大家关心。

此案炎亚纶在今年1月29日出庭时澄清,「强制性行为」「偷拍」这个两个字,已经是检察官不起诉确定,希望未来不管是媒体朋友或是网友们,都要斟酌用字「没有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