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友奔波找健保床 病人為符商保資格被迫轉院
健保署盘查自费使用癌药却短期住院情形,意外掀开高价癌药被健保丢包,商业保险制度不合时宜等问题。记者叶信菉/摄影
健保署近期要求各医院,不得让使用标靶药物等口服癌症新药病人使用健保病房,癌友无法符合商业保单「要住院才能理赔」要求,被迫中断治疗。此事在癌症病友圈炸锅,病友纷出面表示,自己遇到无法申请商保理赔或是理赔打折,且部分医院早有风声,因各医院标准不一,导致病友被迫转院。
乳癌病友张小姐表示,自己已完成近半标靶疗程,因不符健保用药资格、须自费用药,每次住院都要缴近五万元治疗费用,因住在「健保病房」,能向商业保险申请理赔。三月初她住院治疗,医师告诉她,「这是最后一次」,因应医院政策,以后使用标靶药物的癌友,被归类为「非必要住院」,只能选择自费病房。
没了「健保病房住院事实」,张小姐申请商保理赔时受阻,上周才刚出院,近五万治疗费,商保仅愿支付百分之六十五。院方说她属于「非必要住院」;个管师也说,台大、北荣等国内顶尖医学中心,连化疗都要自费住院,除非严重到需要输血,或化疗药物要打二、三天以上,才能算是「必要住院」。
「我的救命药,为何被认定是非必要治疗?」张小姐激动表示,自己是三阳性乳癌,转移风险极高,且病友陷入经济困境才须商保给付,保险业者担心有人滥用订下支付限制,但「我们是依医嘱治疗,真的很需要药物救命。」
张小姐是乳癌病友「花漾女孩GOGOGO」社群成员,群内已经炸锅。有癌友表示,自己不论健保住院、自费住院都被认定是非必要住院而拒赔;也有病人上诉到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打半年官司却败诉;有人说,根本问题出在商业保险的理赔方式。甚至有病友直言,现况若不改变,是逼病友走上街头抗议。
癌友小倩表示,自己住健保病房,保险公司仍以「非必要治疗」拒绝理赔,她已被拒绝支付五、六次,每月支付廿多万标靶药,也担心下次治疗是否还有健保床可住。当初保险就是为重大疾病时能获保障,但保险公司拥有「否决权」,形同握有病友生杀大权,保险公司不赔,你连用药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