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到桂林旅游团只要38元 途中被司机扔在服务区
近日,广西大巴车司机甩客事件有了最新的进展,文旅部给出官方回应:经核实决定,①将桂林杉源国旅法定代表人姜云章、桂林康泰国旅法定代表人张铁华列入桂林市旅游市场黑名单;②导游邹建强在车上私自兜售物品获利485元,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00元;③社会人员阮国珍未经许可招徕,将其列入广州市旅游市场信用黑名单;④司机李运友甩客及涉嫌超载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并将其列入桂林市旅游市场黑名单。
故事的缘起则是今年11月1日,48名旅客从广州前往广西桂林游玩,返程时却被滞留在广西贺州服务区,司机称未收到旅行社的结算款,想以此向旅行社施压。此事引起了网友大量的讨论,其中,38元的旅行团费成为了大家讨论的焦点,即在中国臭名昭著的低价团。
近年来,“不合理低价游”的包装手段可谓五花八门,但背后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收取游客成本价,甚至甘做赔本买卖,把游客吸引入团后,再通过导游强制购物或者向游客增加自费景点等方式赚取高额回扣。
近日,据媒体报道,一些人盯上了家住北京城区的老年人,将人拉到昌平的“景点”,美其名曰参加免费深度购物游。记者深入旅游团暗访发现,购物旅游团不但不免费,上车后还会被要求先学“闭嘴”,全程被忽悠的购物经历更让老人们觉得气愤。
“既然你选择了含有购物环节的团,那么你就需要消费。今天在店里,你们对我是什么样的态度?都在里面打游击!现在下车去店里,1小时消费两万元……”这番话出自一名桂林女导游之口。
这名女导游此次带了一个由某美容品牌商自行组的团。据游客称,“给旅行社送598元的产品大礼”,可以从湖南去桂林免费玩儿。旅行最后一天,由于玉器店消费太高,游客的消费没有达到导游的“心理预期”,于是出现了上述一幕。
对于这次湖南旅游团在桂林遭遇“强制消费”事件,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授马爱萍认为,四天五夜的团费是598元,这笔费用如果包括食住行,那么价格显然偏低,所以行程单包括了3个购物项目。
面对“低价游”陷阱,尤其是老年群体消费者更需提高警惕:
1、参团旅游先看旅行社资质。要注意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警惕“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网络欺诈,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2、出游前要签订旅游合同。外出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合同要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接受自费项目,则必须标明项目名称、价格。
3、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团款要“对公”,游客参团时要“先签合同、后付款”,务必要求旅行社提供其对公账户,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
4、谨防网络欺诈,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5、权益受到侵犯要及时投诉。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纠纷或权益受损情况时,消费者要避免因过度维权而违反当地法律,造成自身权益进一步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在行程结束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或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
总之,此类旅游团都是差不多的套路,用廉价的费用甚至打着“免费”的旗号吸引老年人,再通过层层诱惑、洗脑让他们花钱购物。大家一定要提醒家里的长辈不要放松警惕。
“不合理低价游”是以低价之名行高价之实,不仅影响旅游体验,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严重的还会威胁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另外,“不合理低价游"侵蚀的是旅游行业的健康肌体,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竞争秩序,从长期和整体来看, 最终还是旅游者受害,整个行业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