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获批李维善任职资格

2024年6月24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的消息,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提交的关于李维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求已经获得批准。经审查,李维善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被批准任职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如果李维善在收到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实际到任履职,并且未能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将自动失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