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物流中心窜恶火烧毁 丢烟蒂酿祸!家乐福挨厂商告惨赔175万
家乐福杨梅物流中心大火。(本报资料照片,消防局提供/吕筱蝉桃园传真)
家乐福杨梅物流中心去年3月14日发生大火,仓库内由茂纶公司借给家乐福的数百万元扫地机器人及其附属物品被烧毁,茂纶公司提告求偿,家乐福公司辩称是管理公司人员乱丢烟蒂而引发大火拒绝赔偿,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家乐福公司须赔偿175万5842元。可上诉。
茂纶公司提告主张,2021年11月间公司出于行销目的,将340万5000元的扫地机器人及其附属物品,借给家乐福使用,并置于对方使用之杨梅物流中心仓库内,但仓库在去年3月14日发生火灾,致公司的扫地机器人设备烧毁,受有340万5000元财产损害。
茂绘公司称,去年5月6日与家乐福达成协议并签立切结书,家乐福承诺全额赔偿,但经律师函催给付未果,因此诉请法院,请求家乐福赔偿340万5000元及法定迟延利息。
家乐福否认与茂纶有使用借贷关系,且切结书仅供两造确认对方因火灾受损之金额,俾利办理保险之用,家乐福并无赔偿损害的合意,况且仓库是家乐福委托中法兴公司负责仓储管理业务,火灾为是中法兴公司指挥监督不当,其人员抽烟所致,与家乐福无因果关系,不须赔偿。
台北地院认为,家乐福公司对于仓库之使用人、中法兴公司有何行为足以防止人员抽烟引起火灾及设备毁损,并无举证以实其说,自难认该公司就保管借用系争设备乙事,已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程度,扣除扫地机器人等设备折旧,判决家乐福公司须赔偿175万多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