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強調貨幣政策操作之獨立性 不會為了盈餘繳庫而壓低雙率

中央银行出具最新「货币政策架构操作策略检视报告」,央行强调,盈余缴库不影响央行货币政策操作之独立性。央行依法行政,在独立执行货币政策操作,达成法定经营目标之前提下,同时依法经营,达成预算盈余缴库数。 外汇存底管理运用,系以维持有秩序的国内汇市为前提;因此,外汇存底须持有具高流动性的美元资产。央行从未为了追求增加收益,而涉入不该承担的流动性与安全性风险;央行也不会为了盈余缴库而压低双率,进而影响央行货币政策操作之独立性。

央行指出,央行经营之法定目标不包括盈余缴库。依据《中央银行法》,央行的经营目标为(1)促进金融稳定,(2)健全银行业务,(3)维护对内及对外币值之稳定,以及(4)于上列目标范围内,协助经济之发展,而盈余缴库并非本行之法定经营目标。

央行需盈余缴库的原因,系因为央行为行政院直辖之附属单位,兼具行政机关与国营事业性质,依《预算法》拟编营业基金预算,行央盈余缴库数为政府总预算之一部分。

央行在预算编列时,面临高度挑战,包括:一、营运量具高度不确定性:外资资金常于短时间内大量进出,影响外汇存底可投资资金流量。二、投资收益率不确定性:国际金融环境瞬息万变,精准掌握国际利率与汇率走势具挑战性。

央行行依据央行资产负债表之既有样貌,预估来年外汇存底营运量、外币资产再投资收益率、新台币负债利息支出等项目,编列出合理稳健、且可达成的盈余缴库数。依《中央银行法》第43条规定,央行持有之外汇资产因新台币汇率变动而发生之利得或损失,不得列为当年度损益;因汇率变动而发生之利得应列入兑换准备帐户,其损失亦应由兑换准备帐户余额抵冲。因此,新台币汇率变动对央行盈余无直接影响,央行亦无采取低汇率以增加盈余之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