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找36家银行喝咖啡 「提醒」房市管制审慎办理

央行重申,银行办理放款业务应落实授信风险定价原则,因9月24日第三度调整选择性信用管制措施内容,并新增特定地区第二户购屋贷款的规范措施。这次会议再次重申,银行办理各项放款业务应依据「银行法」第34之1条及「中华民国银行公会会员授信准则」第26条规定,确实落实授信风险差别定价原则,避免削价竞争。

央行指出,动产抵押贷款业务,应向借款人充分说明利率定价方式,以利借款人做好财务规划。央行2020年4月已函请银行公会,转知各银行办理房贷时应落实执行「房屋贷款特别提醒事项」,银行应就房贷商品的利率变动、贷款期限长短,及本金偿还方式等内容,充分告知借款人,提醒注意房贷利息负担及应缴金额的影响,有助借款人尽早做好财务规划。

央行强调,未来将持续关注不动产贷款及房市发展情形,滚动检讨选择性信用管制措施内容及执行成效,以维持金融稳定。

有关银行法第34之1条:银行办理授信,应订定合理定价,考量市场利率、本身资金成本、营运成本、预期风险损失及客户整体贡献度等因素,不得以不合理的定价招揽或从事授信业务。中华民国银行公会会员授信准则第26条:会员办理授信业务,不论采何种方式定价,或对任何授信客户(包括公营事业或政府机关),应避免恶性削价竞争,其实际贷放利率,宜考量市场利率、本身资金成本、营运成本、预期风险损失成本及合理利润等,订定合理的放款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