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罚青蛙? 环保署发文要市警局处理「蛙鸣难耐」
▲民众投诉青蛙太吵,环保局要警局「处理」。(图/本报资料照)
最近网上流传一份行政院环保署16日发给某地方警局的公文,内容是有民众陈情「蛙鸣难耐」,环保署以「蛙叫地点非营业场所」为由,要求该辖区警察「处理」。许多网友觉得好笑「要开罚青蛙?」,也有人认为检举民众「有问题。」
▼环保署要求地方警局处理「蛙鸣难耐」,被网友说是「最高手段!」(图/翻摄自网路)
每年的3月到10月是大部分青蛙的繁殖期,雄蛙会以大声鸣叫吸引异性,有民众因为受不了家附近水沟「蛙叫夜间扰人」,向环保署陈情。然而,环保署竟发公文到该辖区警局,表示「蛙叫地点非营业场所」,依《噪音管制法》第6条规定「制造不具持续性或不易测量而足以妨碍他人生活安宁之声音者,应由警察机关处理。」
但因为照片中许多地方资讯都被用立可白盖掉,只能看到「XX市警局」,网友推测,警政单位在公文系统中大多以「XX市政府警察局」显示,只有基隆、新竹以及嘉义市是「XX市警察局」,因此怀疑公文是发给其中之一。
但对于环保署的指派,网友不解是要警察「劝导青蛙?」还是要青蛙接受「法律制裁?」
其实,「青蛙扰民」已有先例,去年台北市士林区雨声国小就接到附近居民打电话投诉「青蛙太吵」,校方当时幽默在校内水池旁贴幽默公告「敬告水生池众蛙类:晚上9点后,禁止蛙鸣!」就真的没有再接到投诉电话了。
▼台北士林区雨声国小去年也被投诉「蛙叫太吵」,校方贴幽默公告请青蛙安静。(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