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付妈妈的医药费」 贫男偷病患3千「可怜恕」获轻判
台中一名患有中度身心障碍的陈姓男子,因没有钱支付母亲医药费,加上筹不出吃饭钱,竟趁病患睡着的时候,伸进对方裤子偷走2千9百元。台中地院审理后,发现陈男曾有窃盗罪的前科,照例必须加重刑罚,但考量他的家庭处境,认定犯罪情节为「可悯恕」,轻判他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患有精神疾病,于医院从事清洁工作,月入约1万多,有时也会出阵头贴补家用,独自一人抚养没有工作能力的老母亲,不料2017年10月底因胃溃疡住院,母亲也在同一时间生重病,庞大医药费、加上没有收入,让他起了坏念头,闯进熟睡的病患房间偷走2千9百元。
病患的胞弟证称,哥哥咽癌住院,帮他打理时发现前几日放在口袋的4千9百元全都不见了,并看到陈男在电梯门口鬼鬼祟祟,甚至躲避不敢正眼对看。陈男法庭上坦承犯行,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惭愧,但为了付母亲的医药费才会行此举,但他强调只有拿走2千9百元,其他则是案发前几天「借」的。
法官审理后认为,陈男急需用钱,竟恣意窃取他人物品,且为累犯实有不该,但考量患有精神疾病,又没有钱支付母亲与自己的医药费、吃饭钱,才会犯错;由于病患已过世,是否为借贷关系已无法查证,加上病患的弟弟也无法确定当时到底有多少钱在口袋,因此审酌后轻判陈男有期徒刑4个月、没收偷来的2千9百元,得易科罚金12万,可上诉。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