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闺蜜读大学姪女同游法国 丈夫回台和她嘿咻「13次」 人妻崩溃了
邀闺蜜读大学姪女同游法国 ,丈夫回台和她嘿咻「13次」 ,人妻崩溃了。(图:shutterstock/达志)
人妻小美与丈夫,相约友人到法国游玩,也好意约正在读大学的读书的姪女一同出游,未料短短几天,友人姪女竟然与丈夫看对眼,私下开始交往,两人回台后还在丈夫办公室、摩铁内嘿咻至少13次,甚至互写书信表达爱意,最后导致两人离婚,小美气得提告求偿200万。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友人姪女赔4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小美向法院控诉,约了友人姪女及几位朋友前往法国旅游,未料在旅游期间产生暧昧情愫,友人的姪女主动勾丈夫的手还积极追求,双方书信甜蜜往来。
小美也发现,友人的姪女事后与丈夫幽会,分别在汽车旅馆、家中、办公室等处发生至少13次性行为。且女方为了替丈夫庆生,2人还同游泰国、在餐厅庆祝情人节、同游台中,女方也在微信帐号之朋友圈封面放她与丈夫约会照片。
小美也在生日卡片写着:「…你一直问我我到底喜欢你什么,其实你这个人的人格特质就是我喜欢的~我一定是喜欢你了才会在塞纳河勾你的手,只是你爱上我然后对我这么真心,是我没料到的~好像是因为你对我的爱让我也爱上你了,动了真心的那种」、「我们的关系不论如何都是社会不允许的,我知道我们彼此都挣扎了很久,但是感性好像胜过理性了!」「我很爱你喔,真的很爱」、「你的宝贝OO」等语,
事后友人姪女与丈夫,均有向小美坦承错误及道歉,但小美认为两人偷情行为导致她离婚,身心遭受巨大痛苦,夜不能寐,时有忧郁、低潮情形,需至精神科就诊,且两人的婚外情仍交往中,因此提告求偿200万。
法官审理后,认定男方坦承婚外情,且清楚描述纪录两人发生性行为时间、地点,因此认定两人行为,已逾越一般社会通念社交往来之分际,违反善良风俗,侵害配偶身分法益,判赔40万。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