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玻璃!资产净值722亿元 股东一毛都拿不到原因曝
耀华玻璃公司管理委员会资产净值高达722亿元,但民股股东一毛钱股利也拿不到。(图/翻摄Google)
神秘的「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简称耀管会)」, 1950年代资产仅244万余元,2022年底的资产净值竟高达722亿元,堪称另类台湾奇迹,不过70年来,民股股东一毛钱股利也拿不到,手上股票不能交易宛如废纸,更扯的是,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曾向其中一位在台股东配偶江伟丽、征收高达近500万元的遗产税,还好行政法官明察秋毫,判决国税局败诉,还给民众一个公道。
这件乌龙遗产税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18年3月29日宣判,裁判书指出,耀华玻璃股东秦愈新在2014年7月间过世,留下耀华玻璃27万又400股的股份,由他的配偶江伟丽继承,北区国税局根据耀管会2014年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净值,计算出每股净值为213.3077元,核定秦姓股东生前持有的耀华玻璃股票净值为5767万8402元,并同其余项目后,核定遗产税493万9933元,江姓配偶不服,提起复查和诉愿皆遭驳回,因此打起行政官司。
耀华玻璃公司在台湾的民股股东,70年来无法处分股票,股东继承人竟一度被课征高额遗产税。(图/黄鹏杰摄)
江姓配偶主张,耀华公司至今不能在台复业及完成合法设立登记,因此不适用《公司法》,也无从依《公司法》受领股息或红利、处分或转让股票、请求收买股份,且公司无法解散及清算,也不能行使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完全无法行使股票权利,导致空有股东名称与形式,不具有任何经济上意义,所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股票权利毫无流通变现可能,不应计入遗产总额,不料国税局竟列入遗产总额计算,违反实质课税原则。
国税局则认为,当初是江姓配偶在2014年11月间,自行补申报耀华公司27万又400股的股票为遗产,国税局发现耀华管委会其实很有钱,光是持有台积电的股票就高达1亿股,耀华股票不可能没有财产价值,现阶段虽然由于立法尚未完成而暂无法流通,但无具体事证能认定股票价值已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