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兒少法修法課責家長 教團一看衛福部說法轟「不食人間煙火」

全教总要求修改儿少法,课予家长管教义务。图左为立委王鸿薇、右为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图/全教总提供

教育部于昨日召开校园安全咨询会,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于会上建议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课予家长管教义务。但全教总不满卫福部回应,今天再批卫福部「不食人间烟火」,要求行政院提出尽快针对儿少法提出修正版本。

新北校园日前发生溅血命案,全教总要求落实家长管教责任,但卫福部日前回应「已有相关规定,比起罚锾,更希望站在儿少立场,改善亲职教育」,全教总不满痛批,说法简直是典型的不食人间烟火。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指出,不幸事件发生后,中央到地方政府不仅反应慢半拍,第一时间甚至不约而同的课责学校,作为教育主管机关的教育部与儿权主管机关的卫福部,直到如今仍选择甩锅与卸责。

侯俊良指出,校园事件之所以变本加厉,很大原因在于要求教育人员承担更多责任却未能提供支援,以及在对学校课责时,遗忘更为本质的家长管教责任,政府权责部门却全然不加以重视,突显主管机关不愿面对问题。

侯俊良表示,按照卫福部的说法,等于一切照旧什么都不必调整,卫福部推诿卸责、消极不作为,要求行政院提出尽快针对儿少法提出修正版本,从根本改善提升家庭教育职能,全教总也已拟妥修正文字,将于新国会开议后要求朝野党团将儿少法列为优先法案,落实家长管教责任。

全教总建议,如应增修第51-1条,儿童及少年发生违反刑法或严重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时,学校依辅导管教学生办法或其他相关法令所进行之辅导管教措施,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应予配合;以及增修第99条,当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违反第51条、第51-1条规,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万5000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