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燒肉」遭離職員工檢舉 衛生局複查缺失已改善

高雄市卫生局9月26日派人到野村烧肉明诚店与肉品制作场所稽查, 相关缺失在9月28日复查已改善。记者王勇超/摄影

高雄「野村烧肉」今年9月被离职员工爆料,指称明诚店私设中央厨房,未聘用专业食品技师,调酱汁时自行添加己二烯酸钾(防腐剂),卫生局9月26日派人前往稽查,发现当日作业场所未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的缺失,但在2天后复查已改善。野村烧肉说,革职员工恶意不实爆料与检举,已使野村烧肉遭受严重损害,将采取法律行动以捍卫名声。

高市卫生局表示,9月26日已派人至野村烧肉明诚店与肉品制作场所稽查, 针对当日作业场所未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的缺失,经9月28日复查,相关缺失已改善;添加食品添加物,不必由专业食品技师进行。该店腌渍肉片防腐剂添加量检验结果符合规定,但外包装未标示防腐剂等疑虑,卫生局已函询食药署释示,将等函释结果出炉依法办理。

野村烧肉昨发声明表示,明诚店遭不实抹黑,卫生局复查结果全合格。该店9月28日接受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复查,在高达17款检验项目中,例如使用之原材料应有可追溯来源之相关资料或纪录、食材应包装妥当并分区存放、食品温度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食品原物料应分区储放,并不得污染食品等,各项目皆取得食品卫生良好规范(GHP)查核合格结果,并无所谓验出添加物使用违法或标示不符违法之情形。

野村烧肉说,爆料者所谓设置中央厨房与未聘用专业食品技师之说法,是恶意曲解法令,野村烧肉是自助烤肉店,依据《应置专门职业或技术证照人员之食品业者类别及规模规定》,设置中央厨房的餐饮业系指「单餐可提供1000人份以上或同时提供家以上餐饮地点之『熟食』,或仅需简易加热之预制食材者」,可见野村烧肉根本没有中央厨房,并且按食安法相关规定亦无须聘用专业食品技师。再者,由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复查合格之结果,更足证并无爆料者所谓违法情事。

野村烧肉表示,华伟康有限公司早于2019年9月3日即核准设立,且在食品作业流程上早已建立明确规范,爆料者所谓「公司内部疑为省钱,今年6月在明诚店厨房后方成立『华伟康公司』」之指述,完全与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