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甲基安非他命化身椰子油 关务人员机警通报破案
吕男与马来西亚不详卖家联络,计划利用椰子油玻璃瓶内装液态甲基安非他命,假冒椰子油空运快捷寄送来台,企图瞒天过海,但被关务人员查获,通报基隆地检署抓人,最终全数移送法办。(基隆地检署提供/徐佑升基隆传真)
吕男与马来西亚不详卖家联络,计划利用椰子油玻璃瓶内装液态甲基安非他命,假冒椰子油空运快捷寄送来台,企图瞒天过海,但被关务人员查获,通报基隆地检署抓人,最终全数移送法办。图为「假椰子油」,每箱10瓶,不透过仪器侦测难以察觉。(基隆地检署提供/徐佑升基隆传真)
吕男与马来西亚不详卖家联络,计划利用椰子油玻璃瓶内装液态甲基安非他命,假冒椰子油空运快捷寄送来台,企图瞒天过海,但被关务人员查获,通报基隆地检署抓人,最终全数移送法办。图为「假椰子油」,不透过仪器侦测难以察觉。(基隆地检署提供/徐佑升基隆传真)
一名吕姓男子与马来西亚毒品卖家共谋,涉嫌把液态甲基安非他命装入玻璃瓶,伪装成3箱「椰子油」空运来台,后再分别联络何女、张女、李男和刘男收货。然台北关关务人员查验发现「椰子油」有问题,并通报基隆地检署指挥侦办。最后主导买家吕男自行投案后,全案将5人分别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惩治走私条例罪嫌和涉犯伪文书罪嫌起诉。
基检起诉书指出,吕男先与马来西亚不详卖家联络,计划利用椰子油玻璃瓶内装液态甲基安非他命,假冒椰子油空运快捷寄送来台。于今年9月30日以不知情的吴姓、林姓、彭姓人士名义,自马来西亚运输3箱、每箱10瓶,毛重共28公斤55公克的「假椰子油」,经由桃园机场私运来台。
然而,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查验人员查验进口货物时,仪器扫瞄发现内容物成分有异状,10月2日便在国际物流公司查扣这批货品,并通报基隆地检署,指挥调查局基隆市调查站、基隆警二分局组成专案小组侦办。
据了解,该批货物于马国启运前一天先行报关,送货联络电话都是吕男接听。吕再通知物流人员送货地点,并以数万元到数千元不等报酬,联络何女、张女、李男和刘男出面收货。
以不知情吴女名义为收货人的1箱「椰子油」,物流公司联络送货地点时,吕男透过电话两度通知更改地址,最后送到基隆市七堵区何女和张女租住处。在10月4日下午1点多,吕男和何女授意张女出面伪造签名吴女姓名收货,未料随即被埋伏的调查局人员当场逮捕,在附近车内监控的吕男与何女急忙驾车逃逸,而何女不久后被拘提到案。
以不知情林男名义输运来台的「椰子油」,吕男则是联络李男准备收货,李在10月1日联络刘男收货,刘隔天请不知情的陈姓同事代收。陈后来只回复刘包裹已到,但陈直到10月14日才去取货,导致假椰子油被退回未收到。
而以不知情彭男名义输运来台的「椰子油」,吕男接获通知并未出面取货。见刘男和李男先后被办案人员拘提,得知涉案情节曝光,只好出面投案。
检方侦查终结,认定被告吕男、张女、何女、李男及刘男分犯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运输第2级毒品罪嫌、惩治走私条例走私管制物品罪嫌。而吕、张、何另涉犯刑法行使伪造私文书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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