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者受损可申请国赔! 行政院吁地方政府:勿执行无效法律
▲政院日前宣布地方政府「0检出」政策无效,并提醒若开罚恐会面临国赔。(图/记者吕佳贤摄)
含莱克多巴胺美猪1月1日正式开放进口,而过去地方政府透过自治条例反制的手段,也被行政院宣告抵触中央法规而无效。行政院2日再次强调,若地方政府明知无效法令仍要对业者开罚,就是违法的行政处分,「受罚业者不仅可以依法请求撤销,若受有损害,可能会向地方政府请求国家赔偿」。
行政院12月31日下午临时召开记者会,宣布各地方政府「莱剂0检出」的政策「原订者函告无效,新订者不予核定」。政委罗秉成也表示,自治条例已经不予核定或是函告无效,「在法律上就是不能执行」,盼地方不要为难地方基层公务员,如果真的去做查缉,执行的公务员将依法送惩戒,呼吁地方不要视中央、法律于为无物。
行政院指出,根据法律规定,经中央机关函告无效或不予核定的自治条例,因已属无效或不生效力的法律状态,「依法不得执行之」,地方政府应遵循「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切勿使基层公务员违法执行。
行政院强调,若地方政府明知无效法令仍要对业者开罚,就是违法的行政处分,「受罚业者不仅可以依法请求撤销,若受有损害,可能会向地方政府请求国家赔偿,不可不慎」。
行政院表示,食安标准应全国一致,否则业者难遵循、民众易混乱。也呼吁地方政府要依法行政,不要作出违法的行政处分,否则恐让基层公务人员陷入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及风险,而对于地方政府作成的违法行政处分,按照行政程序法规定,上级机关也可以依职权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