刈包加料蟑螂蛋? 女网路PO照公审店家遭讨100万 下场曝光
女网路贴照质疑「刈包有蟑螂蛋?」,刑事部分遭判刑3月、民事被判赔8万元。(资料照)
余女在2021年2月间在脸书社团贴照质疑「图片中刈包之黑色不明物体为何?」,遭管理者删文后,再贴照、点名某刈包店「加蟑螂蛋?」、「我们吃下肚的都是什么东西」等文字,引起网友哗然。经刈包店提告,刑事部分,余被依妨害信用罪判刑3月;店家并以生意因而一落千丈,提民事诉讼求偿,法官判赔精神抚慰金8万元,可上诉。
33岁余女在2021年2月6日下午4时45分在脸书有3万多人的地区社团,张贴4张刈包照片,并以「图片刈包中之黑色之不明物体为何?」等文字提出质疑。
贴文遭社团管理人删除,余女发现后,当天傍晚5时许再将照片贴回,并上传「加蟑螂蛋?不删我文觉得还好,删除了我觉得是不想对消费者负责吗?我们吃下肚的都是什么?」,还点名某刈包店家,质问「是吗?」,指述店家卖的刈包有蟑螂蛋。
社团管理者建议余女向店家反映,不应利用网路公审,余留言:「但应该让大家知道自己吃什么,难道不应该」等文,经店家发现贴文报警。
余女否认涉及诽谤,辩称,她确实有吃到,要告诉业者确实有蟑螂蛋,但不知道如何联络,才在脸书贴文,拍照后就把刈包丢掉,但没有收据可证明向店者购买。
法官认为要联系店家查证并无困难,余女利用网路传播贬损店家商誉及信用,且未达成和解,依以网际网路散布流言损害他人信用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刈包店再提附带民事诉讼求偿,控告余女行为导致营业收入一落千丈,造成迁店,求偿3个月营业损失7万多元、搬迁设店费7万多元及精神抚慰金85万元等共100万元。
余女抗辩,营业损失应受疫情影响,店家未提出收支及进货等证据,并质疑迁店可能与租金有关,新旧店面仅距750公尺,并不会影响生意。
法官调阅税务资料发现,店家当年营业所得资料仅2000多于及9000多元2笔,不能单凭自制帐本认定营业损失,店名未改、新旧店面仅距750公尺,且未举证营业损失及迁店是余女侵权导致,仅判余女赔偿精神抚慰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