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社论:过紧日子要严防和惩戒“新形象工程”
日前,财政部下发通知,从强化预算约束角度,对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提出六方面明确要求,督促各部门各地区坚持过紧日子不放松。
通知强调,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强调要对重大政策、项目继续开展事前评估,从源头上严格立项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发挥绩效目标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引导约束作用;通过绩效监控发现预算执行中的偏差和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花钱必问效。这要求各部门各地区真正精打细算,力戒低效甚至无效的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今年2月底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要紧盯形式隐蔽、巧立名目的“新形象工程”问题和加重基层负担等顽症,及时予以整治。
首先来看“新形象工程”的总体特征和具体表现形式。
根据媒体报道,当前许多地方在部署防止“新形象工程”工作。“新形象工程”的基本特征是,一些地方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仍然在搞非必要、非急需项目,而且形式隐蔽、名目巧立。
“新形象工程”的几个具体表现形式:忽视当地自然、人文禀赋,为挣“名声”、增政绩,争创“创新城”“智慧城”“幸福城”,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所谓“城市名片”;无视群众实际需求,打着“为民谋福祉”的名义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所谓民生类项目,比如豪华版的“市民之家”“办事大厅”“群众文体馆”等;为追求短期拉动效益、表面风光,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脱贫县大肆举债建旅游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再比如,有的地方财政出资将沿公路两边的建筑统一粉刷、各种绘画,被群众称为“遮丑墙”。这何尝不是“新形象工程”的“微观表现”。
其次来看“新形象工程”产生的危害和思想根源。
在当前地方财政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新形象工程”不但造成了大量财力浪费,也加剧了基层财政负担。尤其是一些财政困难地方,公教人员基本保障都难以落实,“新形象工程”的力度却不减。如果把本该用于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向这些“新形象工程”,必然会损害当地的民生福祉。
上述《意见》将各种形象工程称为“顽症”。其产生的思想根源是一些地方扭曲的政绩观,试图通过形象工程造成表面上的光鲜,求得晋升的资本。有的地方“一把手”所谓权威被无限放大,一个人说了算,听不进别人的不同意见,根据个人的意志办事,而不是根据科学规划办事。对他们而言,过紧日子是印在文件上的,是讲给别人听的,真正过紧日子的观念并没有树立起来。
再次来看对“新形象工程”的防范和惩戒。
“新形象工程”一个重要特征是形式隐蔽、巧立名目,为此就必须加强对项目的审核。上述财政部的通知要求,要对重大政策、项目继续开展事前评估、从源头上严格立项管理就体现了这一点。
在3月6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2023年加大了财会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使用财政资金搞形象工程等违规行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监督惩处,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坚决防止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历来为党纪所不容。搞此类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和负有领导责任者,将会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会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总之,过紧日子从时间跨度上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中央部门到各级地方,都要养成过紧日子的习惯。压缩一些明面上的非必要财政支出相对容易,对“新形象工程”这类隐蔽性强的财政浪费加以制止就需要付出更大努力,“新形象工程”对财政的危害更大,社会影响也更坏,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加以防范和制止。这其中,加大审核监督和惩戒力度要摆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