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眉角曝光!老爸继承阿公土地后发生1状况 可以省荷包
爸爸继承阿公土地后,不到5年就过世,该资产不计入总额。(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被继承人死亡后始经法院判决确定为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依规定应自法院判决确定日起6个月内,以被继承人死亡日遗产价值补申报遗产税。
但很多人不知道,经稽征机关核定并缴纳遗产税者,如继承人于继承日起9年内死亡,其继承该笔经法院判决的财产,仍得依规定主张5年内再次继承,进而不计入遗产总额。
若主张死亡前6年至9年内再次继承,则可依规定扣减率自遗产总额中扣除。
举例说明,张阿公有一块土地与李阿公有纠纷,是在张阿公过世后两年,才判定为张阿公财产,张阿公的继承人张爸爸在判决确定日起6个月内,将该笔土地依张阿公去世当年公告土地现值补申报遗产税,并全数缴清税款,继承该土地。
但张爸爸继承这块地未满八年即因病去世,继承土地的期间为9年以内、未满8年。则张爸爸所遗该笔土地,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可自其遗产总额中扣除遗产价值的40%。
北局国税局说明,于被继承人死亡日后判决取得的财产并已纳遗产税者,如继承人于继承后未满9年死亡,该笔土地得依继承期间,适用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5年内继承财产不计入遗产总额,死亡前6年至9年内继承的财产则可按年递减,自遗产总额扣除80%、60%、40%、20%。
但要注意的是,张爸爸继承年数的计算,并非以判决确定取得财产之日起算,而应以张阿公死亡日起算至张爸爸死亡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