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瞒妻偷吃赠小三90万元 分手后打官司讨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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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已婚的方姓男子外遇罗姓女子,他陆续给对方90万500元,后来方男打官司主张罗女以公开不伦关系威胁要求返回90万多元,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双方间没有债务关系,且罗女也不是要求方男离婚而获取金钱,驳回方的请求、罗不须还钱定谳

方男提告主张,他在2018年与罗女交往,她以向他配偶公开不伦关系,胁迫他存入现金至她帐户共90万多元,且对方承诺如果他与配偶离婚即愿归还系争款项,隔年他离婚罗女却未还款,因此提告请求清偿借款

罗女说,方男隐瞒婚姻关系与她交往,她在交往期间协助方处理公司行政事务,他于是无偿赠与她90万多,减轻伊生活负担,后来她发现方男已婚后即与其分手,未曾胁迫方交付系争款项,两造间也未成立消费借贷契约

一、二审都认为,法律行为有背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无效,就算方男与罗女以方离婚为归还款项的口头契约,但方当时尚未与配偶离婚,且该约定以破坏夫妻关系为给付之条件属无效,2人无契约关系罗女不须返还90万多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