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校长出差摩铁激战女同事 隔天传「湿整晚!要补一下」惨了

▲一名国小前校长,出差期间与已婚女同事发生婚外情。(图/非本人/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曾羿翔/综合报导惩戒法院近日审理一起教育界风纪案件,花莲县一名伍姓国小前校长,因出差期间与已婚女同事发生婚外情,事后又传送带有性暗示的讯息给对方,被认定违反公务员谨慎义务,判处「降壹级改叙」,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伍男自106年起担任花莲县富里乡永丰国小校长,113年11月21日奉派前往国立某大学参加会议,期间与同为县府任务性编组单位职员的小敏(化名)及另名校长餐叙饮酒。晚间返程时,因叫车地点设定错误,无法返回原住宿地点,伍男遂与小敏转往邻近汽车旅馆投宿,并于当晚发生性关系。遭拒仍传性暗示讯息 女方直言感到被冒犯

事后,伍男于翌日中午透过通讯软体传送讯息邀约小敏外出,遭对方以需照顾孩子为由婉拒后,仍传送「湿了整晚!需要补一下」等具性暗示的文字。小敏随即回复要求「跳过这种话题」,并在后续调查中直言该讯息让她感到恶心与被冒犯。辩称合意互动 法院认已构成性骚扰

伍男在惩戒程序中辩称,双方性行为出于合意,且小敏事后仍与他保持联系,否认构成性骚扰。然而,惩戒法院调阅完整对话纪录后认定,小敏已明确拒绝进一步往来,伍男仍持续传送具性意味言语,已符合《性骚扰防治法》所称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身兼校长与性平会主委 法院指失格

法院也指出,伍男不仅身为已婚人士,更是国小校长,且兼任学校性别平等委员会主任委员,对于性别分际与职务伦理应有更高自我要求。其不当行为不仅对当事人造成心理压力,也影响机关内部运作与公众对教育体系的信任。刑事无责不影响惩戒 仍须维护公务纪律此外,相关刑事案件部分,检方已认定性行为属合意,未构成刑责,但花莲县政府仍先行解除伍男校长职务,改任教师兼行政职,并予以记过处分。监察院认为原惩处不足以维护公务纪律,提案弹劾后移送惩戒法院审理,最终作出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