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8万人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刘硕、唐健辉)记者2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8万人,不捕8.4万人,不捕率33.2%;共决定起诉34.7万人,不起诉8.4万人,不诉率19.4%。  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100余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5万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万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4万件。  在公益诉讼方面,全国检察机关一季度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万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6万件,检察建议整改率95.3%;提起公益诉讼1600余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99.6%。  通报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800余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100余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6万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2万人。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工作280余次。  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今年一季度起诉安全生产犯罪1000余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00余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犯罪,起诉5.3万人。  为切实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检察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好“检察护企”组合拳。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8900余人,同比上升47.4%;加大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力度,起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2000余人,同比上升43.4%;加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700余人,同比上升31.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