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地院法官张轩豪酒驾被停职 法评会建请罚俸4月

▲宜兰地院法官张轩豪,今年8月间酒醉驾车遭提起公诉,法官评鉴委员会决议将他送惩戒。(图/记者游芳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宜兰地方法院法官张轩豪,今年8月间下班后聚餐喝酒,晚间8点多开车上路,遭员警临检拦查,测得酒测值吐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1.05毫克,被移送检方侦办。检方9月间依照醉态驾驶罪嫌起诉,张轩豪也随即遭到停职,并送法官评鉴。法官评鉴委员会15日决议将他送职务法庭议处,并建请罚俸4个月。

张轩豪是司法官班第37期结业,1999年到宜兰地院任职,担任民事庭法官。根据法官评鉴委员会公布的资料,他在今年8月19日傍晚17时45分许,就酒后驾驶自己的车辆从宜兰地院停车场开出,行经宜兰市环市南路与县政二街交岔口,在左转时因为抢快进入对向车道,遭巡逻员警发现拦下。

由于车上有浓浓的酒味,员警随即进行酒测,发现张轩豪吐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1.05毫克。全案移送宜兰地检署侦办,检方于9月16日侦查终结,依照刑法「醉态驾驶罪嫌」提起公诉。张轩豪遭起诉后,司法院随即对他停职,而宜兰地院也具状,请求司法院法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

法官评鉴委员会于15日做出决议,法评会认为张轩豪行为不检且有损司法形象,违反《法官伦理规范》,情节重大,有《法官法》之应付评鉴事由。另外法评会也认为,张轩豪所为将导致公众丧失对法官职位之尊重与执行审判职务之信赖,并损及机关信誉与司法形象。因此法评会认为,为维护人民对于司法之信赖,决议将张轩豪送交职务法庭惩戒。

另外法评会也指出,张轩豪犯后坦承违失、深感愧疚与自责,也表示深自反省,也坦然面对未来的刑事责任。因此法评会建议职务法庭对他判决罚款,金额为现职月俸给总额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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