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官酒駕 院方緩頰 法評會建議罰俸4個月

宜兰地方法院法官张轩豪8月19日下班后饮用1杯伏特加,竟直接开车返家,途中遭巡逻警员拦下,酒测值达1.05毫克,9月被检方依公共危险罪起诉。法官评鉴委员会昨决议,张轩豪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罚款4个月月俸约70万元。

法评会表示,张轩豪酒测值虽很高,涉犯公共危险罪经司法院停职,但宜兰地院「缓颊」表示,张男平时工作未有因饮酒延宕、迟误所承办业务,加上坦承违失、深自反省,可预期将来有相当刑事责任,建议罚款。

张轩豪是司法官班第37期结业,他声称喝了约150毫升、酒精浓度40%的伏特加,但未说出是在何时、何地饮酒。宜兰地检署认定张男身为法官,知法犯法,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对他人及其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依公共危险罪起诉。

法评会认为张轩豪行为有损司法形象,违反法官伦理规范,情节重大,且行为导致公众丧失对法官职位的尊重与信赖,应付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