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法官酒驾遭起诉 法评会惩戒建议罚款4个月薪水

法官酒驾遭起诉 另遭移送惩戒恐罚款4月(示意图,达志影像)

宜兰地方法院法官张轩豪月前酒驾,他遭检方起诉,且宜兰地方法院向法官评鉴委员会具状请求对他进行个案评鉴,法评会考量他坦承违失、深自反省,决议将张轩豪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罚款,罚款数额为现职月俸给总额4个月。

已停职的宜兰地方法院院法官张轩豪在2024年8月19日晚上遭员警拦检进行酒测,酒测值为每公升1.05毫克(mg/L),张涉犯刑法公共危险罪,经宜兰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侦结起诉,宜兰地院请求法评会对张轩豪法官进行个案评鉴。

法评会认为,张确有酒后驾车而涉犯刑事法律之情事,其行为不检且有损司法形象,违反法官伦理规范第5条,情节重大,他的所为,将导致公众丧失对其职位之尊重与执行审判职务之信赖,并损及机关信誉与司法形象,为维护人民对于司法之信赖,应付惩戒。

法评会审酌受张轩豪法官酒测值甚高,涉犯刑法公共危险之罪嫌且经司法院予以停职处分,惟受评鉴法官坦承违失、深感愧疚与自责及表示深自反省,且可预期将来有相当之刑事责任等情,建议依法官法为罚款处分,其数额为现职月俸给总额4个月,以为惩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