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丸山考古促进会连署盼扩大遗址范围 文化局:已到中央请命
宜兰县国定丸山考古遗址发展促进会,发起连署争取扩大遗址指定范围。(国家文化资产网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宜兰县国定丸山考古遗址发展促进会,发起连署争取扩大遗址指定范围。(国家文化资产网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宜兰县国定丸山考古遗址发展促进会,发起连署争取扩大遗址指定范围,县议员邱素梅13日在议会单位质询时也表示,扩大范围为何迟迟无法定案;县府文化局表示,上个月与促进会曾到中央请命,争取文化部排进明年1月的讨论会,再进入审议会审议,希望国定考古遗址扩大范围由中央直接核定。
在丸山考古遗址挖掘到的文物。(国家文化资产网/吴佩蓉宜兰传真)
丸山考古遗址位于冬山乡丸山村与八宝村交界处,为新石器时代晚期具代表性的史前遗址。县府更在2006年将丸山指定为「县定遗址」,并经文化部2018年正式公告为台湾第九处国定考古遗址,亦是继南澳乡「Blihun汉本考古遗址」后,县内第2处国定考古遗址。
为落实国定考古遗址监管保护,文化局在2021年委托台湾大学完成「国定丸山考古遗址扩大范围评估案」,建议文化部扩大考古遗址范围指定。邱素梅指出,目前丸山考古遗址范围仅有10笔公有土地,但不是挖掘文物的地方,反而是其他私有土地才是扩大指定范围,也就是涵盖整个丸山小丘,为何中央迟迟无法定案?
文化局局长黄伴书回应,上个月与促进会理事长、村长曾到中央请命,取得文资局长官的同意,直接申请国定,但有一定的程序跟期程,目前争取文化部排进明年1月的讨论会,再进入审议会审议,希望国定考古遗址扩大范围由中央直接核定,应该是近年来较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