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府2官员疑涉贪遭押近2个月 各以15万交保
宜兰县府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及科长等2人各以15万元交保。(本报资料照片)
宜兰地检署侦办宜兰县长林姿妙及县府官员涉嫌贪污案,今年1月首度发动侦查行动,对县府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农业处农务科长吴东原2人声请羁押禁见获准,由于2人的羁押期间将本月15日届满,检方昨(14日)向法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宜兰地院裁定两人各以15万元交保,上午两位官员家人已前往办理交保。
宜检今年1月14日,针对宜兰县长林姿妙及县府官员涉嫌贪污、图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首度发动侦查行动,约谈林姿妙、吴朝琴、吴东原等人,林姿妙获请回,另宜检翌日声押禁见吴朝琴、吴东原2人获准。
吴朝琴、吴东原2人,羁押期限至3月15日为止, 宜检认为,吴朝琴、吴东原2人涉嫌《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嫌疑重大,其中吴朝琴是本案关键人物,他从林姿妙担任罗东镇长时期就一路跟随,有「罗东土地征收案舵手」的称号,吴朝琴参与县务会议及相关土地征收议事,衍生免征土地增值税、赠与税等庞大利益,因此认为2人仍有羁押必要,原已计划声请延押。
检方昨(14日)向法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宜兰地院裁定两人各以15万元交保,上午两位官员家人已前往办理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