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侦查佐「藉办案名义白嫖」 记二大过免职队长也遭殃

宜兰警分局林姓侦查佐涉嫌白嫖,警察局开考绩会,决议二大过免职处分,图为宜兰警分局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宜兰县警察局宜兰警分局一名侦查佐,在这月初疑以办案为名,外出嫖妓,但事后却涉嫌以警察为名,索回1800元的费用,县警局知悉后召开考纪会,决议以二大过免职,分局侦查队长也受连带处分,调整为非主管职务。

据了解,林姓侦查佐是在10月5日期间,以外出办案为名,却打电话找上应召女,林员花了1800元费用完事,离开后又折返,再以身为警察为由,向应召女强索1800元,形同白嫖。

该名外籍应召女在事后因没有将部分费用上缴给管理层,引起干部质疑,但该名应召女以手机录影为证,强调根本没有收到钱,而是被白嫖了,随画面传出,警察局接获情资,组专案小组查办。

10月16日县警局召开考绩会,以林员违法情节重大等,决议二大过免职处分,侦查队长调离非主管职,并报请检方侦办。

法界人士指出,贪污要有对价,如他单纯索回1800元,涉犯是强制罪,可判3年以下徒刑,加上渎职罪章可加重2分之1,最重可判4年半;但如林员亮出警证、「藉势或借端勒索、勒征、强占或强募财物」,恐涉犯贪污,最轻是10年以上徒刑。

警界盛传,林员与其妻子在同一分局,每天零用钱只有100余元,而林员并非是第一次召妓,虽然外传他以办案为由去召妓,但事后则称「纯粹去发泄。」而之所以会索回1800元,则是林员有房贷等其他贷款,经济压力不小。

警察局表示,林员二大过免职,侦查队长调非主管职,其余相关人员待侦审结果,从严追究考核监督不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