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老公偷吃窝边草 老板娘公告开除「老板和女员工」…GG了
▲新北地院判科技公司老板娘须赔偿女会计3万元。(图/记者林裕丰摄)
记者林裕丰/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家科技公司的老板娘怀疑老公和女会计偷情,在公司内张贴公告,指称老公和女会计有不当男女关系还侵占公款,将两人解雇,老公和女会计不满提告,求偿工作最后1个月薪资各2万4285元,及精神慰抚金各7万5715元,合计各10万元,新北地院25日判老板娘须赔偿女会计名誉受损费3万元,其余请求驳回,本案尚可上诉。
老公和女会计指控,前年3月,老板娘在脸书po文「解散公司暨通知书」、「公司紧急通知」给公司客户,恶意指称老公和女会计侵占公司资产,及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以此作为解聘2人理由,2人不满提告。
审理时,老板娘否认犯行,辩称解雇公告暨通知书,仅为内部告知,并于当日下班前即撤下,且老公于2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订购汽车旅馆住宿,离婚后未满1个月订购温泉酒店住宿,并带着女会计同往,证明张女与老公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女会计在任职期间,多次将公司货款汇至其个人名下帐户,已涉嫌侵占罪。
老板娘还提出女会计和老公的自拍照,不过法官认为照片中2人没有亲密举动,也无法证明2人一起入住摩铁或温泉酒店,加上去年11月老板娘曾签立声明书「过去有关老公与其家属侵占公款、不正男女关系等事件,均属误会,现事实均已厘清…」等语,认定已损害女会计名誉,判赔偿女会计3万元;而薪资求偿部分,因老公和女会计于辩论终结前,未提出在职薪资证明,此部分请求因此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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