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暴力零容忍 让医病友善关系再出发
▲台南市卫生局与卫福部嘉南疗养院,共同举办「由法律观点来看医疗暴力研讨会」。(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面对层出不穷的医疗暴力事件,为了让第一线医护人员、警卫保全及行政单位人员了解相关法律及更熟捻医疗暴力的应变流程,台南市卫生局与卫福部嘉南疗养院于9月30日共同举办「由法律观点来看医疗暴力研讨会」。
会中特别邀请台南地检署孙昱琦检察官及台南市安南医院罗紫婕护理师及台南市立医院叶一晃经理等人,分享有关法律相关医疗暴力及案例经验,综合座谈讨论更为热烈,期望透过本次研讨,提升医疗院所对医疗暴力滋扰事件的预警、防护与通报能力之防制概念,不姑息施暴者任意作为,不要让医事人员在救人当下,还得担心自身的安危。
近年来医疗暴力事件频传且逐年增加,据卫福部统计全国医疗暴力事件通报2015年214件,2016年290件,2017年353件,2018年增加至399件。根据2018年地方政府卫生局通报辖区医院发生滋扰事件399件中,行政处分罚锾24件,移送司法侦查判处有期徒刑共计19件,缓刑5 件,在此呼吁民众千万不可轻忽医疗暴力之罚责。
卫生局陈怡局长表示,医院是救人的地方,医护人员以救人为天职,常常不分昼夜值班,坚守岗位值勤,任何人都不该以强暴、胁迫、恐吓或其他非法之方式,妨碍医疗业务执行;医疗暴力案件会使医护人员身心受创,降低医疗照护品质,更进一步影响到民众就医权利,在此呼吁民众以同理、包容的态度沟通,面对医疗暴力行为时严加谴责,采取零容忍的立场,唯有维护医护人员之执业安全,才能保障民众就医品质,共同营造安全优质的就医环境。
卫生局指出,依医疗法24条暨同法106条,举凡以强暴、胁迫、恐吓、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而妨害其执行医疗或救护业务者,其法律效力除由卫生主管机关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外,若涉及刑事责任,则需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之法定刑责,若因此致人重伤或死亡者,更分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责。期望透过法规规范,持续民众宣导及加强医护人员反应处置与通报,以维护急诊医疗秩序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