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食品:三家合伙企业已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售不超过1%公司股票

一鸣食品(605179)12月9日晚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经公司自查平阳心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心悦”)、平阳鸣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鸣牛”)、平阳诚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悦”)全体合伙人已签字同意授权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未来三个月内出售不超过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的股票。心悦、鸣牛、诚悦三家合伙企业不是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减持预披露的义务,同时合伙人中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参于本次减持及减持所得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