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出去玩投宿摩铁 女睡一半摇醒看见...男友跨坐表妹
▲台北市某国中少女与表姊及表姊男友出去玩,疑似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示意图/翻摄自网路/非本文当事人)
桃园市吴姓男子前年与女友吵架,找女友在台北市读国中的15岁表妹出游劝架,在台北辽宁街夜市吃过饭后,前往桃市芦竹区汽车旅馆开房休息,3人同睡一张床,并趁女友睡着后与其表妹发生亲密行为,惊醒女友发生争执,被少女指控性侵。桃园地院17日任认定罪证不足,判决吴男无罪。
根据判决书,少女指控,她2013年2月19日晚上7时接到表姊电话,对方说与男朋友吵架,请她去当和事佬,三人于是在餐厅碰面,吃饭喝酒到将近12时,在吴男提议下坐计程车到桃园南崁水立方汽车旅馆唱歌,但因为房内唱歌机器无法使用,三人于是上床睡觉。
少女进一步称,她睡着后忽然感觉有手伸进其衣裤抚摸胸部、下体,然后就有男性生殖器凑到她嘴边,她昏昏沉沉、无力抵抗,在口交后就被扯下衣裤,遭到强制性交,她表姊在被告插了几下后被惊醒,对被告一阵打骂,随后将哭泣的她带走,隔天验伤提告。
法院调查,少女验伤结果显示,其处女膜虽有一9点钟方向旧撕裂伤,却应该不是在前晚所造成。而且事发后少女有用手机通讯软体「微信」向吴男说,「我当时因为不知道怎么面对姐姐,所以才会说被强暴。对。」吴男则对她说,「我因为喝了一整天,所以也忘了之后的事…直到姊姊推了我,我才吓醒…不可以再乱说,不然我会有罪耶!」
法官根据上述事实,认定原告指诉非无瑕疵可指,因此即使吴男没有通过测谎,在被调查局问「有没有用阴茎插入少女阴道」时有情绪波动,仍认定这是因为他的高血压痼疾所造成,判决无罪谕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