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气哥控帮友讨债遭撞成胃出血 驾驶「打R档」救了自己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刘姓男子为了帮康姓友人解决金钱纠纷,今年3月6日陪同前往高姓男子家讨债,结果遭车撞倒,造成小腿擦伤、胃出血,气得一状告法院。不过,宜兰地院法官找来3人讯问,发现康、刘两人的证词前后不一,最终不采信他们的说词,判高男无罪。

▲高男否认开车撞人。(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下同)

指控开车撞人的高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当日康男带着刘男跑来他家商讨债务,「那时候我要开车出去载我太太,在倒车的过程中,他(刘男)冲到车子前方,当时车子还是打R档,怎么可能向前冲去撞人。」

刘男则辩称,当时看到高男坐上一辆红色轿车,马上冲到车前站着,对方见状立即倒车再踩油门,正面朝他冲撞,「我被撞倒在路边,造成胃出血,他倒车时也造成我左脚擦伤」;然而,出庭时他却改称,左脚的擦伤是被车头撞到,不是倒车时弄伤的。

▲刘男声称遭高男开车撞成「胃出血」。

接着,宜兰地院法官找来一同去讨债的康男讯问,起初他的证词与刘男相符,经过隔离交互诘问,却改口表示不知道友人是被撞到哪个部位,「我看到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坐在引擎盖上,下来的时候应该是站着的。」

法官认为,刘男以及康男两人的证词前后不一,加上函询卫福部台北医院,确认刘男的胃出血其实是十二指肠溃疡并出血,成因通常为胃幽门杆菌感染、NSAID止痛药酒精使用压力等等,并不包含外力,最终不采信两人的说词,判高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