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犯罪,情有可原?
真是风水轮流转。 医生这个行业,从日治时代开始,就是高居社会阶级顶层,是民众尊敬又有点畏惧的行业。要考进名牌大学医科,没有悬梁刺股、三更灯火五更鸡地苦读个三五年,是绝对没有机会进这个宅门的。一旦成为医生,几乎就能保证日后荣华富贵、豪宅美眷,每周三下午还可以打场高尔夫球。
没想到让医生鹤立鸡群的美好日子,很快就在全民健保制度通过后,就如王老五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这就跟电子科技业有点相似。台湾电子业刚起飞那一阵子,靠着股票发迹的科技富豪新贵满街跑。各大学电机、电子科系,成为高中毕业生的第一选择。没想到最近几年,破产落跑的、转业卖牛肉面的,多的是过去电子业的老板。
现在医师收入不但减少,工作时间又常超时,又累又忙中自然容易犯错。过去由于医师被病人当成救世主,有着无比的权威,没人敢挑战医师的诊断结果。最近由于民众自我保护意识及医学法律常识增强,医师犯了错,已经不再被病人轻易原谅。其中尤其以妇产科最为严重,一旦婴儿出了问题,医生立刻被告上法庭,成了犯罪嫌疑人。因此,过去最红的医科大学妇产科系,已经不再成为学生的首选。
背负者外国经济杂志称之为「笨拙」骂名的马总统,最近竟然愿意站到第一线为医生说话,希望尽快研拟修法,「不让医师成为犯罪率最高的行业」,让医师「少受点苦,多点尊严」。
马总统这样说、这么做,是否要让南部传统多数偏绿的医生们「有感」,我们不得而知。但顺了姑意,却有可能失了嫂意;他让那些医事纠纷的受害者及家属也同样「有感」,只是「感到愤怒与失望」。
我有个朋友,母亲被医生误诊,因延误就医而往生。官司缠讼了许多年,在经济与精神双重压力下,让她失去了工作;也因驺失慈母的悲伤,让她得了忧郁症,无法再过正常生活。执政者或许只看到医师的沮丧,一心要为他们平反,却看不到受难者家属长期无法愈合的悲伤;由于他们的地位较低,人微言轻,没有人愿意出面为他们讨回公道。
台湾社会风气与司法判例,经常会要求犯罪者要对受害者及家属,诚恳认错并道歉,否则无法原谅。这种事情对医师则是相对十分困难。
一则,医师一向自视甚高,不会轻易认为自己犯错,是个罪犯;二则,如果承认犯错,就担心对方狮子长大口,要求巨额赔偿;三则,会影响个人声誉,让病人望之却步,未来收入减少。
我所接触过的医师,多数十分有医德,年纪越大的医生,经验越是丰富,越是谦和有礼。但是医界不免有些老鼠屎。少数年轻医师不但态度高傲不礼貌,还十分没有耐性;不是对病人大声斥责,就是还没听完病人的陈述,就已经把药方开好了。这些都是医师本身需要改进的地方。
数年前我曾在部落格上撰文,批评我的眼科医师(并未提及其名)让所有病人等了两个钟头后,三分钟就看完我的眼睛,十分不尊重病人权益。没几天就收到一个号称是医生的投书,要我立刻公开道歉,否则要联合其他医生告我损坏名誉,要求赔偿。少数医师的倨傲态度,可见一般。
自从有了全民健保之后,有些医院对他们所聘请的医生「论件计酬」,经常让医生一天要看几十上百个病人,要开好几次刀;上大夜班则采取「责任制」,不给加班费;医生们又累又忙,无法认真仔细地行医,自然也就容易出错。
出事以后,被告的医院及医师忙着打官司,心情自然大受影响,对病人就更加采取防范态度;凡事都得病人家属先签字,不然就是不愿意接受严重病患,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濒临死亡病人被当成人球,在各医院间踢来踢去的悲剧,也就每天在台湾南北各地上演。
美国各大医院,最大一笔开销,恐怕就是医事纠纷的保险费。医院为每个住院医师保了巨额保险,一旦医生被告,就由保险公司出面打官司理赔,让医生免于成天上法庭,无法专心行医。由于医事纠纷保险费高昂,自然转嫁到病人的看病费与医疗保险费上。
马总统要为医生们立法,减低刑事责任,固然立意良好。但是釜底抽薪之计,恐怕还是要让以股东赚钱为目的的各家医院,负起经济及法律责任。其次是要将医院的管理做到人性化与合理化,不要因为精简人事减少开支,而让医师及护理人员操到爆肝。医师及护理人员每天能健康愉快地面对病人,自然会改善医病关系,减少医疗失误,这才是做到医病双赢的最好方法。
光靠立法降低医生犯罪率,不但无法去除那些没有医德的老鼠屎,也无法降低医师与病人之间的紧张关系。执政者与立法者,不可不慎。
●作者洛杉基,北市,博,专业经理人。简介表示,他出生于台湾北部渔村,留美博士,曾旅居美国、中国,现长住台北市。如蒙转载、剪贴,需事先征求作者同意。ET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