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申请理赔 留意两关键

全球人寿指出,「意外伤害事故」是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来突发事故。如过马路时跌倒撞伤膝盖,就属于意外伤害;但若是因工作压力大,或睡眠姿势不佳,起床发现脖子「落枕」,就较难以认定符合意外伤害事故定义。

如有投保提供意外保障的伤害医疗险,其保障范围较宽,只要符合「非由疾病引起之外来突发事故」的定义,经登记合格的医院或诊所治疗者,就可以申请理赔,没有限定一定要住院或是手术治疗。

但若是住院医疗险或是实支实付医疗险,则需符合条款约定的治疗方式或是要有住院的前提,才属于保障范围。一般的跌倒扭伤或撞伤通常都在门诊诊疗,不符合住院医疗险或是实支实付医疗险条款约定的保障范围,因此无法申请理赔。

另一个关键评估点则是治疗地点是否为「登记合格的医院或诊所」。以伤害医疗险来说,保障范围较宽,只要符合非由疾病引起之外来突发事故,经「登记合格的医院或诊所」治疗者,就可以申请理赔,但比较容易产生争议的是「诊所」的定义。保单条款中所指的「诊所」系指依照医疗法规定设立并具备开业执照之诊所。依照医疗法施行细则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医院、诊所名称,应标明医院或诊所。所以,医疗机构的名称中有包含「诊所」的才符合保单条款的定义。

全球人寿也提醒,如有意外伤害发生,除了检视自己是否有伤害医疗险外,也别忘了检视公司投保的团险是否有符合申请理赔条件,以免错失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