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透中共「23條立法草案」 叛國罪、叛亂罪等可被判終身監禁
3月8日上午,香港特区立法会完成首读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相关条例草案——《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中新社
法案名称定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的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今天刊宪,并进行一、二读后开始送入法案委员会审议,据《香港01》报导,整部草案一共有212条条文,各项罪行刑罚曝光。其中,叛国罪、叛乱罪刑罚最高,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终身监禁;非法披露国家秘密可被判监10年;煽动意图罪最高可也达10年。其他罪行如涉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或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活动,也有14年到20年不等刑期。
草案亦建议,延长危害国家安全被捕人目前48小时的羁留期,总警司级或以上的警务人员可以向裁判官提出申请,要求在未落案起诉下,每次延长7天羁留期,最多14天。
草案主要有叛国罪、叛乱罪、煽惑意图行为罪、国家秘密罪、间谍罪、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活动及境外干预罪等七大类罪行。《香港01》整理条文如下:
「叛国」涉及四大罪行:一、叛国。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终身监禁;二、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一经定罪,可被判监14年;三、没披露他人犯叛国(即旧有的隐匿叛国罪)。违反上述罪行,可被判监14年;四、非法操练。一经定罪,可被判监7年
「叛乱」涉及六大罪行:一、叛乱。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终身监禁;二、煽惑中国武装力量成员叛变。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终身监禁;三、协助中国武装力量成员放弃职责或擅离职守。一经定罪,可被判监7年,如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加刑至可被判监10年;四、煽惑公职人员离叛。一经定罪,可被判监7年,如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加刑至可被判监10年;五、煽惑中央驻港机构人员离叛。一经定罪,可被判监7年,如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加刑至可被判监10年;六、意图犯罪而管有煽惑性质文件或物品。一经定罪,可被判监3年
「具煽动意图行为」 罪的刑罚提高:一、煽动意图。一经定罪,可被判监7年(现行煽动意图罪最高判监2年),如涉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加刑至可被判监10年;二、管有煽动文件或物品。一经定罪,可被判监3年(现行管有煽动刊物罪最高判监1年);
「国家秘密罪」: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一经定罪,可被判监5年;二、非法管有国家秘密。一经定罪,可被判监3年;三、非法在离开特区时管有国家秘密。一经定罪,可被判监7年;四、非法披露国家秘密。一经定罪,可被判监10年;五、非法披露因间谍活动所得的资料等。一经定罪,可被判监10年;六、非法披露看来属机密事项的资料等。一经定罪,可被判监5年,如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加刑至可被判监7年。
「间谍罪」:一、间谍活动。一经定罪,可被判监20年。二、没有合法权限下进入禁地等。一经定罪,可被判监2年;三、参加或支援境外情报组织或接受其利益。一经定罪,可被判监14年。
「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一经定罪,可被判监20年,如涉勾结境外势力,可处以终身监禁。
「境外干预罪」:一、境外干预。一经定罪,可被判监14年;二、参与受禁组织的活动。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100万元,监禁14年;三、容许受禁组织在处所内集会。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25万元,监禁7年;四、煽惑他人成为受禁组织成员等。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25万元,监禁7年;五、为受禁组织牟取会费或援助。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25万元,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