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卡、金融卡作为电子发票载具 中奖金额可直汇帐户
▲财政部指出,未来以信用卡、金融卡做为电子发票载具的用户,其发票奖金可做为溢缴金或直汇其帐户。(图/资料照)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财政部指出,若是以信用卡、金融卡作为电子发票载具并事先申请的民众,在下一期开奖的统一发票(11月25日)开奖后,若有中2千元以下之奖项,可拨进信用卡作为溢缴金,或是自动汇入金融卡帐户。财政部也表示,其金额上限是因为金管会规定信用卡非储值工具,因此不得储存超过2千元以上之中奖金额。
虽然电子发票相当普及,与传统纸本发票相比,店家部分的纸张用量已有所降低,然而不少民众却因为日前奇摩拍卖网与部分电子发票载具无法正常兑奖、在信心不足情况下,无实体电子发票使用率因此不到2成。
为了解决民众的疑虑跟提高无实体电子发票使用率,财政部日前首先开放电子支付机构权限,中奖奖金自动汇入得奖人电子支付帐户的便利政策,并且有5家业者包括橘子支、欧付宝、智付宝、PChome国际连、台湾支付等参与其策略。
根据财资中心资料显示,目前无实体电子发票使用率明显偏低,因此财政部将脑筋动到流通量高达4000多万张的信用卡与金融卡(无实体发票普及率仅0.03%),仿效开放电子支付之形式,预计在下一次的统一发票开奖,也就是11月底,推出2千元以下中奖奖金可自动汇入信用卡或金融卡的电子发票载具的便利新招。
目前约有17家银行参与财政部的无实体电子发票信用卡载具政策,包括台新、玉山、第一、兆丰、台北富邦、土银等;然而参与无实体电子发票储存于信用卡的商店并不多,仅有新光三越、大润发、大买家等商家、共计约60家有效,明年再加入中油后才会到2千家水准。
财政部赋税署发言人吴莲英指出,过去以信用卡作为电子发票载具的民众,要兑换时得利用超商的kiosk如ibon、FamiPor等多功能媒体资讯机印出发票后兑换或是归户到手机条码,但从下一期统一发票开奖起,只要事先申请,其奖金就可拨进信用卡作为溢缴金,或是自动汇入金融卡帐户。